释义 |
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一、助学贷款预申请的含义 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是:为高校的“准新生”提供的贷款资格认定。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中的重点对象为:普通高中以及中职毕业班中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低保家庭的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一方面是为了减轻助学贷款办理期间对贷款学生资格认定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是为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的高校“准新生”提供便利。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的高校“准新生”,入学后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可以直接进入贷款合同面签环节。 三、申请贫困补助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贫困补助需要准备的材料是个人申请书,个人户口页,填写申请表,学籍表,这是因为申请的学生必须有户口,提交个人户口页原件和复印件,有的地方还要求提交户主的户口页。而且这些材料需要经过真实性的证明之后,才可以顺利申请贫困补助。因此只要准备好上述几种证明文件,之后到当地街道办进行办理就可以,并不算特别复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