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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现场管制权的批准机关
释义
    现场管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实施机关的上级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针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实施现场管制的必要条件是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县级以上公安,经上级公安和同级政府批准,可现场管制; 可强行驱散,拒不服从的,可强制带离。
    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任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赋予人民警察以执法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1、决定责任:依法向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2、执行责任:民警执行现场管制决定。
    3、事后监督责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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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4: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