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抵押合同丢失怎么办 |
释义 | 房屋抵押合同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对房地产的占有,将房地产作为债权担保而与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那么房屋抵押合同丢了要怎么办呢?个人房屋抵押合同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在贷款合同丢失的情况下,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贷款银行,让银行重新复制一份原合同的复印件。如果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档;当然也可以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查档。最后,在这里提醒各位需要办理房屋贷款的朋友们,签订完贷款合同后,一定要保管好。因为在还清房屋抵押贷款后,借款人需凭借款贷款合同办理还款证明,最后才能到不动产部门办理产权抵押注销手续。总之,贷款合同日后很有可能有“用武”之地。 一、贷款还清后什么时候能办理过户 贷款还清后七个工作日左右就能办理过户手续。房贷还清后,业主需携带贷款合同、购房合同及之前还款的贷款还款记录,然后到还款银行所在地出具贷款已还清的相关证明,再携带业主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出具的证明、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原产权证、房屋其他权利证等信息,再到房管局办理换证业务。过户是一个使用正常程序,将属于一个所有人的事情变成另一个所有人的过程。房屋转让所有权规定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二、按揭买房要哪些手续 按揭买房的手续:1、首先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2、然后就要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需要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3、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4、贷款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5、购房者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以上手续银行一般会代办。6、开立还贷账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7、银行支付贷款。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8、按揭买房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按揭买房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你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民法典》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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