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派出所执行的当地省市政府公布的统一作息时间,星期六和日除值班人员外休息,你要办身份证须在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内(如华中华南地区的大多数省份是早上8点到12点,下午14点半到17点半[冬],夏季的下午是15点到18点)。各地的具体上班时间需要查询当地政府公布的作息时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