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 国家为保障孤寡老人的晚年生活,制定了五保政策,凡是孤寡人员一旦失去劳动能力其生老病死均由政府负责。 对失独家庭国家也制定了相关政策对其给予一定的补助。 失独老人不仅可以办理五保,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还会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关爱。 失独老人注意事项 在保障了失独老人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之外,对于有意愿的家庭,政府应该鼓励并支持失独家庭领养孤儿。计生部门要及时告知相关政策,提供各种优质的服务和高品质的帮扶。 对于有意愿领养的失独家庭,民政部门要优先提供收养机会,并提供相关的便捷服务。这样,既能让失独家庭的老人享受到像正常老人一样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又能使孤儿各得其所,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五保户: (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 (三)无生活来源的(不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 (四)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 新农合办理有以下几点要求: 1、根据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原则,以户为单位,符合条件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方可参合。参合人员每人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按时间要求到村委会登记并交纳费用。 2、村委会负责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表”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统筹医疗证”的基本情况部分,并将本村参保人员情况汇总,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花名册”。 3、镇(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各村参保人员情况并颁发医疗证。 4、各镇(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将参合人员花名册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备案。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为一人一证一编码,医疗证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镇(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填写完整,盖章生效并负责发放。 法律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十八条 五保对象的个人财产,其本人可以继续使用,但是不得自行处分;其需要代管的财产,可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管。 第十九条 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归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有五保供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