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师没收学生手机要怎么起诉老师 |
释义 | 老师没收学生手机的归还问题:若老师不归还手机给学生及其家长,违法侵害学生所有权;若老师暂时没收并归还,不违法,属于学生学习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114、115、120条。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老师没收学生手机的: 1、如果是老师没收后不还给学生及其家长,违法,侵害学生对于自己手机的所有权; 2、如果是老师暂时没收然后放假归还,不违法,这是老师对于学生学习的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拓展延伸 学生手机被老师没收,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当学生的手机被老师没收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学生可以通过与学校进行沟通,了解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以确定是否存在合法依据来支持老师的行为。如果学生认为自己的手机被无理没收,可以寻求学校的内部申诉程序,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诉,并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学生也可以咨询家长或法律专业人士,了解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个过程中,学生需要保留相关证据,如通话记录、短信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有关方面。最重要的是,学生应该保持冷静,理性地处理此事,并遵守学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学生的手机被老师没收涉及到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根据法律,如果老师没收后不还给学生及其家长,违法侵害了学生对自己手机的所有权。然而,如果老师只是暂时没收并在放假时归还,就不违法,这是老师对学生学习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包括物权。因此,当学生的手机被没收时,学生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可以通过与学校沟通、申诉或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来解决此问题,并保持冷静理性地处理,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三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参加商业性活动,不得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推销或者要求其购买指定的商品和服务。 学校、幼儿园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 (二)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七)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八)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六章 教育与社会 第五十二条 国家、社会建立和发展对未成年人进行校外教育的设施。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相互配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校外教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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