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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案一般适用什么程序
释义
    1、行政程序。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査明双方是否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产、离婚后生活问题是否有适当处理后,依法准予或不准予登记。准予登记时,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2、诉讼程序。即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协议离婚;调解无效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一、无子女无财产离婚程序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离婚协议达成一致后,双方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去民政局办理。
    2、诉讼离婚,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之后,首先应当自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协议离婚,调解无效时,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如果撕了结婚证算不算离婚
    结婚证撕了不代表夫妻二人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要离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离婚方式,但是解除婚姻关系最终都是要看是否领取到了离婚证,或者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一)一是协议离婚,即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但是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发完离婚证后才算是正式离婚,只撕掉结婚证是不能离婚的。
    (二)二是诉讼离婚,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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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4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