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丰台区蒲黄榆一里、四里危改项目位于南二环玉蜓桥西南侧,本项目从2002年就有过危改旧改的提议,部分房屋始建于1958年,3户合居、5户合居占到了80%之多,而且还是共用厨房和厕所。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