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都收了彩礼退婚应该咋办 |
释义 | 1、原则上,当彩礼交付女方后,赠与已经成立,一般无须返还。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予支持: (1)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 (2)为双方虽然已办理结婚登记,但确实未共同生活; (3)给予彩礼之后,导致男方确实生活困难的; 2、嫁妆,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也属于赠与。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亲属赠与给女方个人的嫁妆,适用一般赠与的规定;赠与给双方的,离婚时应当按上述彩礼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返还。 一、离婚时陪嫁的婚车归谁 离婚时陪嫁的婚车的归属问题要看嫁妆的赠与是在登记结婚前还是登记结婚后: 如果在登记结婚前女方家人赠送的嫁妆,应当视为女方家人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在结婚登记后赠与的嫁妆,如果有特别的约定或者女方亲属有特别的指定,那么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这种约定必须是书面的形式。 二、离婚嫁妆和彩礼属于谁的财产 离婚符合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 (2)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生活困难的。 如果不符合以上情形的,法院一般不支持离婚返还彩礼。 虽然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但并不意味着彩礼会如数返还。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数额时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 从法律关系来说,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应当视为女方家庭对即将出嫁的女儿,为帮助其婚后生活而赠与的财物,属于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应视作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嫁妆是在双方登记结婚后女方家庭赠与的,则应理解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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