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吊销和注销的区别是什么呢 |
释义 | 1:吊销就是完全被终止,注销是一个企业还在,但是不能经营。 2:吊销后是完全消失,注销后是有一定的时间缓冲,在法律中是还存在的个体或组织。 3:吊销后不能从事任何相关活动,注销后是可以以个人名义进行其他活动。 4:吊销是发生法定的严重违法行为或不接受管理,由主管机关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注销是按法律规定程序申请,国家主管机关依法进行的,是一种正常的消亡程序。 一、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应该怎么办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应根据列入改名录的原因,改正公司行为。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对企业法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法人对登记主管机关的处罚不服时,可以在收到处罚通知后15日内向上一级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复议。上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提出申诉又不缴纳罚没款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注销吗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需要注销的。如果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一、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携带打印或填写好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向县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不符合的,向申请人制发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再行受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2、服务窗口查验申报材料。材料符合的,及时受理,向申请人制发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 3、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注销事项。服务窗口负责人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 4、发证并告知申请人及其有关权利、投诉渠道; 5、服务窗口制作决定文件,符合办理条件的,作出准予注销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是卫生许可证的一个类别之一,是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品生产与经营者颁发的允许进行食品生产经营的法定证件。如果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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