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有哪些内容? |
| 释义 | 1、明确许可商标的专用权。应明确商标注册人及商标、注册证号、核定使用商品和类别、注册证的有效期,即商标许可人主体资格应合法,商标注册证应真实、合法、有效。 2、明确被许可人的使用权限。被许可使用的商品,被许可使用期限(不能超越商标注册证有效期),商品的销售范围、合同期满后使用该商标货物销售的缓冲期限,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被许可人有无权力再实施许可等。 3、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被许可人应保证使用该商标商品的质量,被许可人必须在商品上标明自己的名称和商品产地,使用中不能改变注册商标标志,应维护商标声誉,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通知许可人。许可人有责任监督被许可人的使用行为。许可合同期内,许可人不得申请注销及注册商标等。另外,许可合同有效期内,许可方能否转让该商标等。 4、明确商标使用许可费用。许可合同应明确商标是否有偿使用,如有偿使用应明确费用结算方式和支付时间等。 5、明确合同终止条款。终止条件应明确和尽量细化,什么情况下许可方可解除合同,反之,许可方则不能解除合同。如以许可方的商标为字号新成立的公司,则应明确合同终止后,被许可方应规定期限内变更新成立公司的字号。 6、明确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被许可人违约时许可人的权利,许可人违约时被许可人享有那些权利。明确合同争议及其解决机构。 一、商标侵权诉讼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1、原告应当提交下列权利证据,以证明自己享有商标权或商标许可使用权: 商标注册人起诉的,应当提交证明其商标权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 利害关系人起诉的,应提交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商标局备案的材料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未经备案的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的证明,或者证明其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据。 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起诉;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与商标注册人可以共同起诉,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提起诉讼,但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已知有侵权行为发生而明示放弃起诉或不起诉的证明材料;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的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商标财产权利的继承人起诉的,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交下列侵权证据,以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等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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