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营业执照在当地的工商局办理。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1、名称核准,确定好自己公司的名字,一般由行政区域、字号、行业和组织形式所构成。然后去工商部门现场或者线上提交核名申请。通过时间一般为1-3个工作日; 2、提交资料,名称核准通过之后,确认地址信息、经营范围、高管信息和经营范围填好表格在线提交预申请,通过后按照预约时间,递交申请材料,工商部门进行设立登记受理; 3、领取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的通知书、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个体户营业执照一般需要三个工作日之内领取,效率比较高的单位当天便可拿到。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