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92年以前工龄怎样认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工龄是连续的,那么按照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后职工个人才开始缴费,92年以前都是视同缴费的,不存在补缴等问题。自1993年起实施养老保险缴费,对于1992年12月31日前的工龄进行工龄审定,审定为连续工龄的可以作为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关于确定工作有间断情况的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答复》(津劳险【1991】237号)文件规定:"对参加工作后,因辞职等个人原因造成工作间断,以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参加工作时间,应从最后一次参加工作时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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