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师编制可以跨市调动吗 |
释义 | 拥有编制身份的教师是可以实现跨市调动的。 但编制教师跨市调动难度较大,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条件: 1、当地的教育系统同意为教师调动提供工作岗位。 2、当地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调动教师的人事关系。 3、当地的编制主管部门同意为接收调动教师的工作单位增加一个编制名额。 4、当地政府分工主管人事与编制工作的领导同意在分管部门报送的审批表上签字。 一、跨省调动注意事项: 1、教师跨系统、跨县区调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每年4月10日前提出申请,逾期或中途原则上不办理本学年的调动手续。 2、教师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研究决定,校长签署意见后交局人事科。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方可申请发出商调函。 3、商调函在每年6月15日以前发出,7月30日前必须收到对方接收单位的商调回执。 4、收到对方接收单位调动介绍信后,由局人事科办理一切调离手续。 5、每年8月15日前还未收到对方接收单位调动介绍信的,视作不再调动。 二、教师编制 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实际操作中,一般只签订一次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我们说的合同工一般指临聘人员。非在编老师,一般称作代课老师。 三、教师有无编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编制可以调动,有相应的职称工资并可以晋升,退休后享受相应的社保和职业年金。 2、无编制的学校教师往往属于临聘人员,无法晋升,无法调动,即你只属于某一学校临聘人员(俗称代课老师),往往也无职称,更无职称工资(非在编有职称也常无法聘任)。退休后按照与当初所在单位签订的合同处理。在私立学校中,因学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帮其工作人员缴交社保,所以退休后一般享受社保待遇。在公办学校中的临聘人员,因为财政困难等原因,一般不帮其缴交社保或者只缴交部分如工伤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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