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育津贴流产补贴如下: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50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因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办理生育津贴需要的资料如下: 1、生育证明:由医院或卫生计生部门出具,证明母亲已经顺利分娩的证明; 2、身份证:母亲和父亲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母亲和父亲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卡或社保缴费证明:需要提供孕产妇在孕期和生产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5、结婚证: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表格: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加盖家庭成员的指纹和签字确认。 生育基金领取流程如下: 1、职工个人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时需提供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生殖保健服务证、婴儿出生证明、个人名下社保缴费凭证及当地生育保险要求的其他材料; 2、社保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信息上传系统,待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津贴拨付到参保女职工的社保卡; 3、审核通过后,才能从生育保险基金中领取到生育津贴。 综上所述,具体的申请要求和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可以在申请前查阅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以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和准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