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7000税后工资是多少 |
释义 | 税前7000元,税后多少,不好判断。 因为现在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而综合所得是按年征收、按月或者按次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以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依法扣除等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3%到4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工资薪金所得,每月采用累计预扣法,由扣缴义务人在发放工资时预扣预缴。累计预扣法就是每月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用累计收入额,减去累计减除费用(每月按5000元)、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其他依法扣除,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对应适用预扣率,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然后减去累计已经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就是当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由于没有提供专项扣除(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专项附加扣除、其他依法扣除等信息,所以,如果不考虑这些,每个月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计算方法如下: 第一个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7000-5000=2000元,对应预扣率表,级数为1,预扣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所以,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为2000×3%-0=60元。由于是第一个月,当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也是60元。税后工资7000-60=6940元。 第二个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7000×2-5000×2=4000元,对应预扣率表,级数为1,预扣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所以,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为4000×3%-0=120元,当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为120-60元。税后工资7000-60=6940元。 第三个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7000×3-5000×3=6000元,对应预扣率表,级数为1,预扣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所以,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为6000×3%-0=180元,当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为180-(60+60)=60元。税后工资7000-60=6940元。 采用上述方法,由于相当于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工资不是很高,所以,预扣率都没有超过3%,其余月份每个月应预扣预缴税额都是60元。税后工资7000-60=694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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