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广州市停车场收费标准是:一类区域中小车每小时的停车费为三元,十二小时限价九元,月保为四百五十元;大车每小时的停车费为四元,十二小时限价十二元,月保为六百元;超大型车每小时的停车费为五元,十二小时限价十五元,月保为七百五十元。二类地区和三类地区的收费,低于一类地区。 “泊车”指是粤语中“把车停下车”的动作,是一个把泊船与英语中park结合起来引申为泊车的一个口头用语的词,经过语言环境的变化而约定俗成的一个常用词,但它不是外来词汇。 路内停车位收费的原因如下: 1、这是政府为了防止一些乱停车的现象,如果不收费就有很多人乱停车,严重会造成街道混乱,交通不便的; 2、停车泊位是指停放车辆的位置。包括车身和打开车门所需的空间,以及与相邻车辆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隙等空间。其布置方式主要有纵列式、横列式、斜列式、交错式四种。进人停车泊位的方法主要有前进停车和倒退停车两种; 3、城市中所有公共交通线路站距的平均值。公交平均站距可用所有线路长度之和的两倍,除以站点总数求得。线网优化所要达到的目标之一,就是使平均站距接近线路最佳站距,且让站距方差尽可能小。 车主平常交纳这税那费,相当于已经预先为路侧停车埋了单,当他们临时占用道路资源时,便不应该重复交费,这是路侧停车收费与停车场收费的不同。很多国家的公共停车位都是免费的,例如日本,政府给司机划定路边停车位,司机可以在里面免费停车。很多城市也是如此,绝大多数路边停车位并不收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