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兴平规划 |
释义 | 法律分析:加快关中城市群建设。加快编制《关中平原城市群规划》,争取更多发展诉求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支持兴平打造大西安产业转移承接地,加快推进富(平)阎(良)一体化。将泾阳、三原、礼泉、蓝田、周至、武功、乾县等打造为大西安外围卫星城,彬(县)长(武)打造为陕甘宁毗邻区域中心城市。旬邑、淳化、永寿等依托优势资源,实现特色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提升兴平主城区和西吴新城区的核心主导地位,以装备工业园区、化工工业园区、食品工业园区、纺织工业园区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孵化基地建设为支点,加速西吴新城区建设,加快新城与主城联动步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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