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拘留所执行。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九条 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 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作出是否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并通知拘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