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作用 |
释义 | 房屋租赁登记的作用有:有效防范出租人临时反悔出租房屋的风险;有效防范一房多租的风险;有效防范房屋被法院冻结查封无法实施租赁的风险;承租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享有买卖不破租赁的保护。 一、房租转租的风险是什么 房租转租的风险是: 1、房屋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转租是房屋承租人出租承租房屋的行为,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出租人不知道或者不同意的,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2、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次承租人只能立即归还占用的房屋; 3、二次承租人应当拆除店铺或者店铺的装修,不得以折价返还给出租人或者所有人。 二、租房期间房东卖房算不算违约呢 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出租人卖出房屋同时要求承租人提前搬走的,则出租人属于合同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出租人卖出房屋但没有要求承租人搬走的,由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承租人仍然可以继续租赁房屋,所以出租人不算违约,但是出租人在出卖房屋前应当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三、房屋卖出后房东的合同还有效吗 买卖不破租赁,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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