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叫从犯,对于帮助犯,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就以从犯论处;如果被胁迫实施帮助行为,并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则应以胁从犯论处。这种从犯的犯罪行为通常表现为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标、查看犯罪地点、排除犯罪障碍以及事前通谋答应事后隐匿罪犯、消灭罪迹、窝藏赃物来帮助实施犯罪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一、从犯是不是都是帮助犯 帮助犯不一定都是从犯,教唆犯不一定都是主犯。帮助犯、教唆犯是根据罪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决定的,而根据罪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可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帮助犯,是共同犯罪分类的一种。苏联刑法把共同犯罪人分为组织犯、实行犯、教唆犯和帮助犯。有些国家称为从犯,指帮助他人实施犯罪的人。帮助正犯的是帮助犯。成立帮助犯,要求有帮助的行为与帮助的故意,共犯的从属性还要求被帮助者实行了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二、从犯是怎么处罚的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包括两种人: 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对共同犯罪的形成与共同犯罪行为的实施、完成起次于主犯作用的犯罪分子; 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为共同犯罪提供有利条件的犯罪分子,通常是指帮助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