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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区分租赁期限和房屋使用期限的法律含义和效应。
释义
    法律分析:租赁期限和房屋使用期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租赁期限是双方约定的租赁合同有效期限,一般以日、月、年为单位计算;房屋使用期限指的是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等特定房屋的使用年限。在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和退租时间。如果租赁期限到期后未明确续约,则房东有权收回房屋,租户应当在约定时间内退还房屋并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而房屋使用期限到期后,房屋所有权仍然归属国家或集体所有,房屋继续使用权可以由国家或集体所有人继续分配,也可以进行转让、出租等其他使用方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出租房屋,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未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以口头协议为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同意设定房屋使用期限,但不能超过房屋的合法使用年限。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出租人对租赁期届满后的房屋收回,应当在变更登记簿记载后履行;出租人不履行退还房屋的义务,承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代书履行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有专门的产权管理机构或者住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住房的使用年限、使用权的转让等事项,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进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城市土地上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依法可以为农村征地、集体土地上建造住房、乡村旧房改造等用途进行划拨。划拨土地的单位根据划拨土地的用途确定土地使用年限≤二十年以上≥五年。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可以继续使用、转让、出租等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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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3: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