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评估婚姻期间双方的贡献度?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离婚财产分割等案件中,评估双方的贡献度起着重要作用。一般来说,贡献度包括经济贡献和非经济贡献。经济贡献即指以婚姻为基础所创造的经济价值,包括工作收入、生意收益、资产增值等;非经济贡献即指对家庭生活的管理、照顾、教育、情感支持等无形贡献。因此,在评估贡献度时,需要考虑双方在婚姻期间所做出的贡献,并进行合理量化。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条:夫妻一方经过另一方同意,为家庭、子女或者另一方和自己的工作作出贡献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编第二百七十三条:离婚时应当协商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尊重事实,公平合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子女或者另一方作出了非经济贡献的,应当根据情况予以补偿。对经济贡献,应当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增值部分,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夫妻一方单方面所有的财产,应当归该方所有。 (三)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但是增值部分是经过夫妻双方共同劳动和共同协作所得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夫妻双方因结婚生活而形成的非经济贡献应当适当予以补偿。非经济贡献包括:(一)管理家庭、照顾子女、照料老人等日常生活事务的贡献;(二)协助或者支持家庭生产经营或者职业工作的贡献;(三)其他在婚姻关系生活中有重要作用的贡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