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怎样取消犯罪记录证明申请 我国没有犯罪记录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 犯罪记录又称“前科”,俗称“案底”,是一种客观记录,不存在消除之说,只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国家机关会对犯罪记录作相应封存和保密,除了特殊情况不对外公开。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永远被记录,如果之后又犯罪,将构成累犯等从重处罚情节,须加重处罚。 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凡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 派出所列为嫌疑人的取消方式为聘请律师,寻求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积极配合调查,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自己没有犯罪事实。如果确实无犯罪事实的,嫌疑人身份会予以撤销。 犯罪案底不能消除。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三项规定,负责提供犯罪人员信息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提供有关信息。不按规定提供信息,或者故意提供虚假、伪造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负责登记和管理犯罪人员信息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登记、妥善管理犯罪人员信息。不按规定登记犯罪人员信息、提供查询服务,或者违反规定泄露犯罪人员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并对犯罪人员信息予以保密。不按规定使用犯罪人员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犯罪记录是不可以消除的。 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犯罪记录制度是现代社会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当事人因犯罪而被判处刑罚后,就会在相应的犯罪人员信息库中有相应的犯罪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对于犯罪人员应该进行犯罪信息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