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作为房东怎么写租房合同 |
释义 | 一、私人租房合同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2、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位置、面积等信息; 3、租金数额、支付期限; 4、双方的权利义务; 5、违约责任; 6、双方签字、签订日期。 二、房东租房合同可以写明房东、租客与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用途;房屋维修责任;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租赁期限;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如果二房东转租行为没有经过原房东同意擅自转租的,二房东租房合同是无效的。如果其转租行为经过了原房东的同意或者原房东在知道转租行为六个月内无异议的,二房东租房合同有效。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门面租赁合同的书写包括当事人基本信息、租赁门面的面积及地址等基本情况、租金以、履行方式、租赁期限、违约责任等事项。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必须低于二十年,否则不予认可。 三、作为房东写租房合同条款应当具备当事人与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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