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给别人时需要做哪些措施 |
释义 | 借款给别人时需要做以下措施: 1、借钱要问清用途; 2、借钱时核对身份; 3、约定好还款日期; 4、最好要求提供担保; 5、要求借款人写借条; 6、保存好借款转账记录等证据。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一、有借款合同但可以没有借条吗 借款时有借款合同没有借条是可以的。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二、借款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呢 借款合同生效的要件有: 1、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的借款,借款人实际收到了借款之后,借款合同生效; 2、通过微信、支付宝的借款,转账的资金顺利达到借款人相应的接收账户时,借款合同生效; 3、以票据形式的借款,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上面相应权利时,借款合同生效。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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