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人对合同中应当告知但未告知的情况,导致投保人不能行使权利或者发生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如果保险公司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投保人出现损失,投保人可依法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人对合同中应当告知但未告知的情况,导致投保人不能行使权利或者发生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同无效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当事人有权自行选择诉讼代理人,也可以自行担任诉讼代理人。” 针对保险公司以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拒绝支付医疗费用的情况,投保人可以先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或者向消费者协会等维权机构寻求帮助。如果投保人能够证明保险公司存在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