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办理对象 师市辖区运输企业、商贸市场: 二、适用范围 新疆境内地市(疆外请联系师市交通运输局) 三、办理步骤 第一步:到行业部门填报信息 1. 相关企业提交《**企业开具应急运输通行证的申请》,需加盖企业公章(企业提前准备)。 2. 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信息表》,并加盖行业部门公章。 注:医疗物资联系师市发改委,生活物资联系师市商务局。 第二步:到交通运输局办理 1. 出具行业部门提供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信息表》。 2. 填写基本信息:运输物资、人员车辆信息、手机号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