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谁应该支付拒绝收货后的运费? 若卖家按照约定发货后,收货人有收货义务。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商品,且卖家能够有效举证证实的,相关运费损失,承担方式如下: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的包邮商品,买家需要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拒收,发货运费需要卖家承担,买家只需要承担退货运费。 二、快递损坏运费谁承担 货品快递运输过程中造成破损,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退货时,运费都是要由经营者来承担的。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1、消费者定作的; 2、鲜活易腐的;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二条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第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 第五条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