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社保 停交后失效的期限 1、 医疗保险 从停交的下个月就不能用 医保卡 报销,重新缴费还是可以继续享受医疗报销的。医疗保险自停交之日起有3个月缓冲期,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连续缴交年限要重新计算,也就是说3个月后医疗保险失效。此外,医疗保险一般可以中断3次,否则也要重新累计缴交年限。中断期间不享受医疗报销等一切 医保 待遇。 2、 失业保险 、 生育保险 则是在缴纳1年费用后则在该年度可以继续享受权益,下一年度直接停交后权益和福利失效。 3、 工伤保险 是即交即用,一旦停交则在停交的次月失效。 4、 养老保险 一般来说是按照(15年)累计计算的,中间要是断了,续上就好,这个是不存在失效的说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