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仙居下各镇镇区规划 |
释义 | 法律分析: 仙居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250.18公顷左右(约3752.7亩),商服用地安排28.3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1.31%;工矿仓储用地安排71.82公顷,占总量的28.71%;住宅用地安排66.25公顷,占总量的26.48%(其中普通商品房用地25.99公顷,安置房用地33.63公顷,租赁住房用地6.63公顷,充分利用经营性出让限房价竞返还政策,将返还或自持的住宅部分优先保障租赁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0.16公顷,占总量的28.04%;交通运输用地9.77公顷,占总量的3.91%;特殊用地为3.89公顷,占总量的1.5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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