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赠与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 |
释义 | 父母赠与夫妻一方的财产原则上不会被分割。因为父母明确赠与夫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赠与房产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婚后赠与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一、夫妻双方离婚时应怎样分割共有的房屋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父母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婚前房子房产离婚时对方有份吗 首先,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对财产的权利归属的状态有所改变。 其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再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三、新民法典父母买房的房产归谁 新民法典父母买房的房产,如果是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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