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择日宣判还需要开庭吗 |
释义 | 择日宣判一般是需要再次开庭的,到时候会有结果。 1、如果法院在宣判过程中有需要特别陈述或者特别提醒当事人的地方,是需要开庭宣判的; 2、如果案件简单明了,事实清楚,那么可能不开庭,直接发放判决书; 3、但是法院择日宣判,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法院宣布开庭阶段的流程: 1、由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逐一核实被告人姓名、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犯罪史,是否收到起诉书、收到起诉书是时间。如果被告人是少数民族不通晓汉语的,应当为其配备翻译,如果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庭,并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如果被告人未收到起诉书或者收到起诉书尚不满十日的,则需要延期审理; 2、宣布案件来源。告知当事人今天法院审理的是某某检察院起诉的某某人涉嫌的某某罪名; 3、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4、告知被告人享有的权利。包括申请回避权、为自己辩护权、提交证据权、申请新的证人出庭权、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权、申请重新鉴定、重新勘验权、最后陈述权; 5、讯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 综上所述,法院择日宣判还需要开庭的,择日宣判一般是案件法官的判决书还没有形成,需要后续庭审结束后书写判决书择日发放给当事人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对公诉案件的审查,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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