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能不能过户到别人名下 |
释义 | 不可以,个人在公共房上是没有产权的,只有承租权,因此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在我国,公租房和廉租房的产权都属于政府,相当于政府低于市面的价格租给申请者用来居住,但没有卖给申请者,因此承租者无法转让或继承。如果是经济适用房,则可以转让和继承,但也得在5年后再转让,并补齐建设经济适用房时政府土地划拨的土地收益差额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1、公租房产权归政府机关,是不可以过户的。公租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所以说,公租房的产权归政府机构所有,是不可以过户的。 2、居住公租房的人员只有使用权,公租房没有产权。公租房仅能办理承租人变更,在办理承租人变更的时候,需要经过产权人同意。 3、购买的公租房,只能居住,可以继承,但是不能上市进行交易。尽管您通过购买公租房成了有产者,但是您如果要出手卖的话,这套房子只能卖给政府。所以说,公租房只有居住权,并不享有过户的权利。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呈现如下特征: 1,保障性 2,政策支持性 3,租赁性 4,专业性 5,供应群体广泛性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