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市档案馆对个人开放吗? |
释义 | 开放,但是需要一定条件。需要相关合法证明文件,比如单位的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等,经档案馆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后,即可查看开发档案资料。个人存档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聘用非北京户籍人员的单位须与档案管理中心办理集体立户手续,并与档案管理中心签订有关补充协议书。 二、非北京户籍人员存档条件: 1、存档人员必须是在档案中心集体立户单位所聘用的人员; 2、存档人员应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干部或工人身份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应届毕业生生除外); 3、在北京已取得合法工作居住的证明: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北京市为事局颁发)或暂住证(北京市公安局颁发); 4、存档人中年龄:原则上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三、非北京户籍人员存档程序: 1、集体立户单位聘用的非北京户籍人员需先将其个人档案转至其户籍所在地的地、市级政府人员部门所属人才机构; 2、非北京户籍人员或集体存档单位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居住证或暂住证、集体立户单位出具的聘用证明到档案中心开具调函,领取《跨地区人才流动登记表》和档案清单,回原籍人才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随档案和行政、工资、介绍信一并拿(送)到档案中心; 3、经档案中心确认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合格后,填写《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并签定有关存档合同; 4、非北京户籍人员与集体立户单位结束聘用关系后,该非北京户籍人员人事档案按规定应转回原籍人才机构,不得在北京市范围内调转。 北京哪些地方可以存放个人档案 1、首先可以是人才中心、人社局、人才市场等地点存档,这些国家所设立的档案管理部门,是比较安全的存档地点。 2、在北京选择存放档案的时候,如果工作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的话,可以直接将档案存放在单位的人事部进行托管。 3、如果存放不太方便的话,可以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十八条,档案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不断完善利用规则,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便利。单位和个人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档案馆不按规定开放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档案主管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利用档案涉及知识产权、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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