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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夫妻之间应尽的义务
释义
    夫妻之间应尽的义务是:
    1、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2、忠诚婚姻的义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一、夫妻扶养义务是不是自领证开始
    夫妻扶养义务是从领证开始,夫妻扶养义务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一方因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原因,无独立生活能力确实需要扶养;
    2、对方有扶养能力;
    3、是经过合法婚姻登记的夫妻,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平等的,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二、老夫妻一方患了重病,要由谁来照顾?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一方生病,另外一方是要医治的。如果不管不顾,有病不让治,可能构成遗弃罪。最后,生病后一方不愿意照顾,又不支付扶养费或者不给治,造成另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可以向村(居)民委员会反映,或向所在单位反映,经教育、批评后仍不履行扶养义务的,需要扶养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要求其积极支付扶养费。
    三、怎么认定离婚过错方
    离婚过错方的认定,一方存在法定的情形,就会被认定为过错方。法定情形如下: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律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尊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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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3:4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