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无能力偿还债务的失信人,法院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如果确实没有财产的,法院会采取执行中止,什么时候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就恢复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