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在商业活动和对外贸易中成为报价、发价或发盘。发出要约的当事人成为要约人,而要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则成为受要约人。一项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包括: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的内容必须包括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因为订约当事人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二)要约必须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一、合同订立的的步骤 (一)一方当事人发出希望订立合同的要约; (二)受要约人作出同意订立合同的承诺; (三)当事人之间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四)自各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合同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合同的要约是指什么 合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明确;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生效要件: 1、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