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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宁购房落户的材料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若是有房产证办理落户需要准备房屋所有权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若是无房产证办理落户的需要准备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证明、契税完税证、购房款缴纳凭据、申请入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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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4: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