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收集如下证据: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