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办理条件 一,投诉者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游客、旅游经营者和做从业人员。二、有明确的被投诉者,具体的投诉请示和事实依据。 三、属于《旅游投诉处理办法》中规定的投诉范围。 二、办理资料 投诉主要事实及请求 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制件)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送达 四、办理时间 10个工作日 五、办理费用 该事项暂无收费标准 六、办理地点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二楼市人才中心档案部窗口 七、相关政策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第九十三条: 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