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急性肠梗阻的理由可能为以下几点:首先,保险合同中可能存在相关的免责条款,如肠梗阻属于预先排除的疾病范畴;其次,投保人可能未按照要求提交完整的医疗证明材料,导致保险公司无法确认事故的真实性和责任范围;最后,保险公司可能认为肠梗阻并非属于保险合同所涵盖的险种,因此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依法订立保险合同,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2.《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当及时理赔,不得拖延。 3.《保险法》第三十二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合同有关事实,没有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4.《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保险人拒绝承保的,应当告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 5.《保险法》第七十六条: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费和保险责任应当合理。 6.《保险法》第一百零四条:保险人有权调查核实保险事故的真实性和责任范围,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