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能。土地证被注销,说明土地权属来源存在不合法性或者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等。因此,必须等问题解决后方可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十六条 第一款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转移、消灭的材料;(三)其他必要材料。《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办理注销登记:(一)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二)依法征收的农民集体土地;(三)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原土地权利消灭,当事人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