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分割协议无法执行时,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三百五十八条规定,对于不动产的共有权,共有人一方要求分割的,其他共有人不同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决定对共有物进行拍卖或者划分。如果划分,应当在不减损价值的情况下,把共有物平均地分给共有人。如果共有人对分割协议达成不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的诉讼,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分割协议。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千三百五十八条:对于不动产的共有权,共有人一方要求分割的,其他共有人不同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决定对共有物进行拍卖或者划分。如果划分,应当在不减损价值的情况下,把共有物平均地分给共有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对执行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执行法院应当及时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强制执行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