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驱逐出境后还能不能回来 |
释义 | 被驱逐出境后还能回来。根据法律规定,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因此,驱逐出境后十年还是能回来的。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一、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的种类有哪些 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它既可适用于处刑较轻的犯罪;也可适用于处刑较重的犯罪。 二、剥夺政治权利。所谓政治权利指下列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三、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四、驱逐出境。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 二、驱逐出境的条件有哪些 驱逐出境的适用对象只是适用于外国人,不适用于我国的公民。附加的处罚是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这些处罚可以附加适用于被驱逐对象在处以警告、罚款和拘留之后。限期出境和驱逐出境不同。限期出境是指,被处罚人在相关部门的限制下,需要在一个明确的出境期限内离开,并没有对被处罚人采取强制措施。而驱逐出境就是可以对当事人采取强制带离等措施。 三、什么情况下属于适用驱逐出境的刑罚 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两种: 一是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 二是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条 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情形的,可以处限期出境。 外国人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部可以处驱逐出境。公安部的处罚决定为最终决定。 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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