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摩托车定损怎么定 |
释义 | 交通事故摩托车进行定损方式如下: 1、出示保险单证、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等证件; 2、填写出险报案表(详细填写出险经过、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等); 3、理赔员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4、车主签字,交付维修站修理。 将自己的事故车辆弄到自己信得过的摩托车3店,并通知自己的保险公司派人来3店,与店内人员共同定损。这里要注意的是,店内定损的报价出来后,保险公司会拿着这个报价回去自己审核价格。所以,保险公司最终审核通过的价格,才是其最终赔付的价格。还有就是,定损之千万不要私自开始修车,尽量维持事故原状。 定损:当被保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的第一件事就是出现场查勘现场被保险车辆的损失情况。 车辆定损是根据汽车构造原理,通过科学、系统的专业化检查、测试与勘测手段,对汽车碰撞与事故现场进行综合分析,运用车辆估损资料与维修数据,对车辆碰撞修复进行科学系统的估损定价。 当被保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的第一件事就是出现场查勘定损。车辆的定损涉及到维修、制造和车主多方面的技术和利益,它是整个车险服务中矛盾比较突出的部分。 定损人员通过出现场,拍摄事故照片,查清车辆的损坏部件,分别确定予以更换或维修,最后确定损失情况。但是,一辆汽车有成千上万个零件,所以不同种类的汽车零件的型号与价格都不相同 定损后需要现付修车费,必须先把修车费用付给车行,再由保险公司把赔付款转至车主的同名账户。 保险公司会在三天之内将钱转到投保人账户上,这是正常的流程,如果遇到事故责任、保险责任及定损金额确定的重大意外,一下子难以拿出赔付款项,可提出预付申请,保险公司会在3个工作日内先行预付不低于定损金额50%的赔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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