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招标文件中的优先权是否可以被取消或撤销?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拥有优先权,但如果招标人发现该投标人有严重不良行为或存在违规行为,可以取消其优先权或将其投标文件撤销。此外,如果投标人自行撤回或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其优先权也会被取消。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验明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信誉状况、技术条件、经济实力等情况,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第八十条 招标文件对投标人享有优先权的设定应当符合投标人平等竞争原则;招标文件规定的优先权范围应当明确,不得与投标人进入评审阶段的资格、评审标准等相关条件相混淆。 第八十四条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和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其他约束性要求,应当合理、合法和对保证招标公开、公正、公平有效果。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现投标人严重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可以取消投标人的优先权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18:3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