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诚功律师事务所
 地址:青岛市延安三路129号
 邮编:266071
 电话:83899763
 传真:83860017
 负责人:郭斌
 律师:郭斌、于冠魁、赵清树、孔姣、袁青、谭锡寅、杨连迎、张杨、张旺、焦春艳、王丽丽、张小珉、孙世强、朱鹏、孙洁琼、何昭鹏、禚科基、林琳、赵发香、张畅、尹兆龙、刘延玺、葛殿茵、庄挺、苏颖、秦婷婷
 法律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七条 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第八条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九条 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书面合伙协议;
 (二)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四)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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