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猥亵儿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性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一般表现为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手段。上述手段中除手淫、鸡奸外,对于前四种行为判断行为人主观动机尤为重要。我国法律规定猥亵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未满14周岁的男孩和女孩。 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客体要件: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 具有以下猥亵儿童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 2、采取暴力、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 3、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损伤的; 4、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严重损害儿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儿童近亲属精神错乱或自杀的等等。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