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属于惩罚法中的特殊性惩罚是厌恶疗法,隔离。 特殊性惩罚包括束缚身体、隔离、厌恶疗法等。有一种比较柔和的厌恶疗法是包和策略,即主动提供大量的 对方所追求的目标物,让其享受到极限之后,产生生理上的不适,进而解除其不适当要求,或减弱不良反应。 特殊性惩罚需要注意: 1、特殊性惩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超越法律范围,否则会侵犯罪犯的合法权益,引起社会不满和法律纠纷; 2、特殊性惩罚应当具有针对性,即要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情况进行量刑,不能一刀切,否则容易造成不公正和过度的现象; 3、特殊性惩罚的实施应当经过审判程序,并在执行过程中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避免采取过激手段导致反感和不良影响。 特殊性惩罚的条件有: 1、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主观上具有故意,即明知是缺陷产品仍然生产或者销售; 2、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事实,即造成了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等。 综上所述,惩罚法中的特殊性惩罚是指对犯罪人采取一些特殊的惩罚措施,如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以达到更严厉的惩罚效果。这种惩罚方式往往适用于一些犯罪行为严重、情节恶劣、社会危害大的罪犯。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七条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